3月4日,市二院迁建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批复,标志着该项目立项。
该项目位于舟山市临城街道LC-10-03-01地块(329国道与港岛路延伸段交叉处),总投资1.91亿元,总用地面积4010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3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项目一次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包括病房楼、行政综合楼及相关附属工程;二期为门诊楼。本项目采用代建制方式实施的工程,由刚成立的舟山市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市公建中心),对迁建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项目建成后,医院的床位增加到400张,床均建筑面积符合60平方米/床的规范要求,不但可有效缓解精神病人床位供需矛盾,满足精神病人的住院需求,还能使医院的建设达到规范化标准。该项目的获准建设,也标志着我市精神卫生事业即将进入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崭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