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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政事权限清单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21-12-24 点击量:8730

一、总则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部门举办监督职责

1.统筹谋划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2.根据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需求,提出事业单位改革、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的动议方案,并审核请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

3.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4.批准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

5.负责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工作。

6.督促指导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指导、监督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相应工作。

(二)事业单位自主管理职责

1.落实党对事业单位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

2.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大体制机制调整、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方面提出建议,并对请示的事项开展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分析,形成书面论证报告。

3.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单位职责,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教学、科研、疾病预防服务。

4.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本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

5.拟订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组织部门管理职责

(1)加强党对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领导。

(2)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党的思想建设,提升党组织建设质量,建强党务工作者队伍。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和提请任免事业单位干部。

2.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职责

(1)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核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2)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3.财政部门管理职责

(1)对预算编制、执行和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管理和指导。

(2)对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3)对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指导、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人社部门人事管理职责

(1)核定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绩效工资总额。

(2)负责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综合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职数预审、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和人事争议处理等事项的综合管理工作。